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公示(2020年第二季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兴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兴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卫健发〔2019〕323号)要求,现将兴义市辖区内医疗机构2020年4月16日至6月16日(第二季度)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进行公示。
附件:兴义市医疗机构2020年第二季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兴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兴义市医疗机构2020年第二季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记分内容 |
分值 |
记分日期 |
记分编号 |
1 |
兴义市浙兴商贸城桔山安置点卫生服务站 |
一、警告,扣1分; 二、罚款,扣4分:1.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内;2.医疗废物暂存间达不到国家标准和要求;3.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4.未按照规定书写处方 |
5 |
2020年3月27日 |
2020003号 |
2 |
兴义赵发祥诊所 |
一、警告,扣1分; 二、罚款,扣4分:1.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 ;2.医疗废物暂存间达不到国家标准和要求;3.未对暂存间内的医疗废物垃圾桶清洗消毒 |
5 |
2020年3月27日 |
20200004号 |
3 |
兴义友好医院 |
一、警告,扣1分; 二、罚款,扣4分: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诊疗活动;2、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
5 |
2020年3月27日 |
20200005号 |
4 |
兴义永恒美整形外科门诊部 |
未按照要求报送资料 |
1 |
2020年5月11日 |
20200006号 |
5 |
兴义协和医院 |
一、警告,扣1分; 二、罚款,扣6分:1.使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吕某、胥某从事放射诊疗活动;2.进行放射检查时,未按照规定为患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3.未按照规定为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
7 |
2020年5月19日 |
20200007号 |
6 |
兴义喻茂海诊所 |
一、警告,扣1分; 二、罚款,扣6分: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诊疗活动;2、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科目开展诊疗活动,3,未按照规定填写门诊日志 |
7 |
2020年5月28日 |
202000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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