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公示(2020年第二季度)

兴义市人民政府网 | 2020-06-17 10:34:28 | 兴义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公示(2020年第二季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兴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兴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卫健发〔2019〕323号)要求,现将兴义市辖区内医疗机构2020年4月16日至6月16日(第二季度)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进行公示。

  附件:兴义市医疗机构2020年第二季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兴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兴义市医疗机构2020年第二季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记分内容

分值

记分日期

记分编号

1

兴义市浙兴商贸城桔山安置点卫生服务站

一、警告,扣1分;

二、罚款,扣4分:1.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内;2.医疗废物暂存间达不到国家标准和要求;3.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4.未按照规定书写处方

5

2020年3月27日

2020003号

2

兴义赵发祥诊所

一、警告,扣1分;

二、罚款,扣4分:1.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 ;2.医疗废物暂存间达不到国家标准和要求;3.未对暂存间内的医疗废物垃圾桶清洗消毒

5

2020年3月27日

20200004号

3

兴义友好医院

一、警告,扣1分;

二、罚款,扣4分: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诊疗活动;2、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5

2020年3月27日

20200005号

4

兴义永恒美整形外科门诊部

未按照要求报送资料

1

2020年5月11日

20200006号

5

兴义协和医院

一、警告,扣1分;

二、罚款,扣6分:1.使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吕某、胥某从事放射诊疗活动;2.进行放射检查时,未按照规定为患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3.未按照规定为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7

2020年5月19日

20200007号

6

兴义喻茂海诊所

一、警告,扣1分;

二、罚款,扣6分: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诊疗活动;2、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科目开展诊疗活动,3,未按照规定填写门诊日志

7

2020年5月28日

20200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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