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渔区和禁渔期
禁渔区:珠江流域黔西南州段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万峰湖、龙滩库区、光照湖、平班库区等河流天然水域,涉及兴义市、兴仁市、贞丰县、安龙县、册亨县、望谟县、普安县、晴隆县天然水域。
禁渔期:2025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止行为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保种保育、科研教学、调查监测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
来源: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