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信恒城市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土地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位于兴义市木贾街道办弃土场内土地公开向全社会招租,现将有关出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信恒城市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无不良记录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下午17:00截止,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报名时即交纳,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价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10:00
五、竞租地点:杨柳郡4栋4-4号商铺兴义市信恒城市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租赁期限及竞租底价:
(一)租赁期限为10年。
(二)竞租底价:现场公布,从第二年起,每
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七、招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的,作流标处理。
(二)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兴义市信恒城市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竞租方进行协商出租,协商不成,按竞租失败处理。
(三)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人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现场一次性报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等于竞租底价才为有效报价。
八、标的展示:兴义市木贾街道办神仙洞旁弃土场。面积为10亩,经营项目主要为冷库及配套设施,意向租赁方可联系我公司对该标的进行了解和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九、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
(六)竞租人须在2025年3月24日上午17:00前将上述报名资料交至杨柳郡4栋4-4商铺兴义市信恒城市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缴纳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报名时即交纳,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收 款 单 位:兴义市信恒城市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黔西南分行
收 款 账 号:23975001040012931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缴纳第一年租金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履行签约及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
(三)中标人中标后将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无息退还。
(四)中标人中标后不履约的,出租方取消中标资格,将重新招租,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土地租金为第一年土地使用租金为竞租报价,以后每一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6%。
十一、租赁约定条件
(一)该土地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土地进行搭建、绿化和水电安装等,必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建设完成后水电安装、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安全生产和合理使用租赁物,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租赁期间,承租土地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土地使用租金及土地使用保证金。
(六)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调整使用土地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土地余期租金及土地使用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八)租赁期限满,若承租方结清水费、电费及一切税费,交付的土地租赁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且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及附着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年租金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年租金的20%。
(十)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十二、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合同条款为准。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108598042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8598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