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一市民咨询儿童乘坐公交车问题

黔西南日报 | 2019-05-12 08:30:59 | 

  反映内容:4月18日,兴义市民郭某,通过12345热线反映:今天我打电话向公交公司咨询,到底多高到1.3米的小孩,乘坐公交车要收半票。公交公司赵姓工作人员回复说1.3米以下,能独立行走的小孩都要买票,是兴义市政府印发文件规定的。我认为不合理,我通过查询了解,乘坐公交车收取半票的规定是小孩高度为1.2-1.3米。

  办理结果:接到该反映事项后,州民调中心及时与兴义市委办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该事项已于4月25日办结。据调查核实:一、国家建设部、公安部1994年出台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第五条第二款中规定,身高110厘米(含110厘米)以上的儿童必须购票,每一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10厘米的儿童,乘坐车、船,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儿童集体乘坐车、船,应当按实际人数购票。但该文件已于2018年3月28日起废止,目前暂未查询到相关替代文件。按照该文件要求,各地均因地制宜出台有实施细则,执行身高标准不统一,而兴义市现执行的儿童身高分界线为1.3米。二、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乘坐城市公交汽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兴府〔2007〕41号)文件精神,公交公司自2010年成立以来,严格执行了上述文件规定的1.3米以下(不含1.3米)中小学生半价乘车、1.3米以上中小学生购全票乘车的收费标准。2016年7月,在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交通状况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后,市物价部门组织召开了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市发改局《关于调整兴义市城市公交车票价的通知》(兴市发改字〔2016〕376号),兴府发〔2016〕58号文件精神,对兴义市公交票价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将全市城区公交票价从1元/人次调整至2元/人次,中小学生市内公交票价半价收费;同时,公交公司继续执行兴府〔2007〕41号文件中规定的儿童(中小学生)身高乘车要求,即1.3米以下(不含1.3米)中小学生半价收费,按1元/人次收取;且对于怀抱婴儿者,免收儿童乘车票价。(来源:黔西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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