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2020-09-18 08:33:08 | 

  因工作需要,结合回龙镇实际,经回龙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根据需求招满为止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原则上户籍不限,具有兴仁市户籍和回龙镇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优先考虑;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也可发扫描件电子档到邮箱报名,邮箱1142812045@qq.com。

  2.联系电话:0859-6320002.

  3.报名截止时间:公告起至2020年9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

  4.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照片(一寸、二寸免冠照各两张);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身份证集中进行面试。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回龙镇回龙居委会)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方式

  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回龙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工资为县级拨付的公益性岗位基本工资1570元/月,政府补贴500元/月,合计2070元/月(含四险:养老、失业、医疗和大病统筹)

  2.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予以解聘。

  七、未尽事宜,由镇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

信息来源: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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