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望谟县酒厂改制 公 告
根据望谟县人民政府望府专议【2011】60号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对贵州省望谟县酒厂进行改制,从即日起,凡与我厂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与我厂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请在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前与我厂联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有关权利,我厂不再负责。
联系电话:13658590156 18985960127
13885926277
特此公告
贵州省望谟县酒厂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