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3日00时39分左右,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兴义市神奇路东北饺子馆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将无牌二轮摩托车扶正后遗弃在道路上离开事故现场。01时23分左右,曹某某驾驶贵EB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宗某、刘某某)由金城大厦往康居广场方向行驶至神奇路东北饺子馆门口时,与这辆被遗弃在路上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曹某某、宗某、刘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至今无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报警、未到案处理,望知情者有相关线索
及时联系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提供线索并破获该案的,
公安机关将为其保密,并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
联系人:曾警官 13595918803
段警官 18984684154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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