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穆贵勇) 近日,兴义市民政局、兴义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兴义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惠及全市孤儿86人。
据了解,此次提标,将社会散居孤儿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机构集中养育孤儿从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1500元。这是兴义市继2018年将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从600元提高至800元、机构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从1000元提高至1300元后的再次提标。
按照“政府主导、民政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保障机制,兴义市将所有孤弃儿童建立专账,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落实孤儿的生活保障制度。同时将孤儿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保障到位,严格规范资金发放程序,为每位孤儿开设了个人银行账户,每月按标准及时将资金通过银行划入孤儿个人账户,实现了社会化发放,确保了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发放到位,年发保障金103.2万元,有效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来源:黔西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