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兴仁市公安局老车站警务站两名警力将一个装有娃娃鱼的大盆抬至东湖岸边,寻找最佳放生位置,将娃娃鱼放入湖中,重回大自然的娃娃鱼如重获自由般,在水中肆意游跃,瞬间消失在大家的视野中。
当日上午10时许,老车站警务站接到群众报警求助,“我在老车站警务站后面停车场路边发现一只疑似娃娃鱼的野生动物,不知如何处置,你们来看看。”接警后,民警岑荣海立即带领警务站值班人员前往现场,只见“娃娃鱼”已放入盆中。
“当时发现时,娃娃鱼已经搁浅不动,我便将娃娃鱼放到盆中保护起来。”报警群众告知民警现场情况。
民警现场查看,该娃娃鱼没有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向热心群众表示感谢后,随即将娃娃鱼带回警务站内,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局情指中心,情指中心立即联动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该娃娃鱼的具体属性。
经专业人员现场确认,该娃娃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大鲵体重约6斤,体长约80cm,状态良好,体表无任何伤痕,符合放生条件,建议对其放生,助其回归大自然。
由于大鲵生活环境较为独特,一般在水草茂盛河流和湖泊中生存,对水质要求高,对水环境的依赖性很强。经与专业人员协商,民辅警将大鲵带至生态条件适合其生存的东湖放生,让其回归到大自然的“家”中。
近年来,兴仁市公安局始终筑牢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用实际行动守护“生态绿”,忠实履行职责,打防并举,宣教结合,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资源和野生动物的意识,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的事例屡见不鲜,营造了警民共同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有力守护了辖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知识链接
娃娃鱼,学名大鲵,是隐腮鲵科、大鲵属有尾两栖动物。一般常栖息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溪河深潭内的岩洞、石穴之中,主要以蟹、蛙、鱼、虾以及水生昆虫等为食。大鲵基本终生生活在水中,对水质要求高,对水环境的依赖性很强,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民警提示
广大群众,如在野外发现珍稀保护动物,请及时联系政府相关部门或拨打110报警求助,不能私自将其带回家中饲养或私自售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兴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