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月中旬,安龙县熊国昌、高山敏等37.2万城乡居民,在集中征缴期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经济负担,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全面筑牢医疗健康“保障网”。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安龙县根据《贵州省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精神,通过召开群众会、广播、入户走访、电话联系、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领域、宽角度加大参保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参保时间、缴费标准、补助标准、缴费方式等相关政策,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通过数据共享、信息联络、优势互补、密切配合,全面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联动运作机制,形成共同推进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调度运行机制,合力扎实推进征缴工作进度。
安龙县全额资助对象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休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定额资助对象为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由医疗救助基金按照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资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2025年3月1日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2024年9月1日前)和重度残疾人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120元标准给予资助,未纳入以上对象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60元标准给予资助。
同时,安龙县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关注“贵州医保”、“黔西南医保”微信公众号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吴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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