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2日下午,册亨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册亨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曾庆辉贪污、受贿一案。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4月,被告人曾庆辉利用担任册亨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根据时任该院院长安排,以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医院资金8万元,曾庆辉分得4万元;2015年至2025年,被告人曾庆辉利用担任册亨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药品供应商、医疗设备供应商、工程项目实施人等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承接、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466万余元,其中既遂64万余元,未遂40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曾庆辉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曾庆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曾庆辉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家属、干部群众共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册亨县人民法院 图/文:张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