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2月28日电(卢志佳)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贵州省近日公布相关改革实施意见,将创新建立督医工作机制,到2020年,贵州每万名常住人口至少配备1名督医。
意见指出,贵州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有医疗机构配备兼职督医,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卫生健康行业作风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
为此,贵州将不断充实配备督医人员,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等兼职参与督医工作。2020年,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不低于1名督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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