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龙县委批准,安龙县纪委监委对安龙县卫生健康局原党组成员、县中医院原副院长(主持工作)韦雄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雄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规滥发津补贴;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雄飞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龙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韦雄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安龙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安龙县纪委监委